1、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,是学校行政的全权负责人。校长统一领导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、行政工作和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等,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,办好学校。
2、负责制订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落实与实施学校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,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校行政会议,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定期检查、指导和总结学校工作。
3、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,全面执行教学计划,组织教育教学改革试验,不断总结和推广教学先进经验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。
4、领导学生的德育工作,经常与政教主任、班主任及有关人员研究德育要求、内容、方法、规律等,不断改进对学生的教育、管理工作,支持学校工会、团委、学生会的工作,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,树立优良的校风。
5、抓好学校的体育、卫生工作,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、文娱、体育等活动。
6、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,搞好校园建设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,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。
7、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,充分发扬民主,重视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,团结依靠教职工,重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8、加强学校干部和教职工的管理,妥善任免学校的干部和安排学校的人事,领导和组织教职工的政治、文化、业务学习,抓好教师队伍建设,负责干部、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进行奖惩,树立优良的教风和工作作风。
9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,努力促进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,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官湖高级中学
2014、8